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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国志》列传编纂的内在理路


《三国志》列传编纂的内在理路

曲柄睿

 

   

 

《三国志》作为“前四史”之一,在中国早期历史文献中地位很高。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研究处处开花的局面大不相同,虽然学界对《三国志》的研究自其成书以来从未间断,但切入点却多集中于陈寿的正统观与回护笔法。实际上,其说至清代已有定论,然而至今中国史学史、文献学和传记文学等领域对《三国志》的讨论仍多囿于此论题之内。比较之下,学界对《三国志》列传合传、编次等史学编纂问题少有讨论。目力所及,仅柴德赓的《史籍举要》对《三国志》列传编纂形式给出分析判断。他提到《三国志》“一般臣僚传记不标类传名义”,“此因三国时间本短,又各自为书,人物以类相次便可,不必分类太碎”。柴德庚的研究,成为思考《三国志》列传编纂的基础。

日本学者对《三国志》的研究成果较多,与《三国志》列传编纂略有关联。一些作品讨论《魏书》的史源,如满田刚的《〈三国志〉魏书の典拠について(卷一~卷十)》,矢野主税的《列伝の性格——〈魏志〉と〈宋书〉の场合》,对比《魏略》和《魏书》,判断后者更重视政治活动以及传主和政权的紧密关系。受近年来兴起的“史料批判研究”风气的影响,较多日本学者的作品探讨陈寿在《三国志》中对西晋政治格局的影射。如津田资久的《〈魏志〉の帝室衰亡叙述に见える陈寿の政治意识》和《曹魏至亲诸王考——〈魏志〉陈思王植伝の再検讨を中心として》两篇文章,判断陈寿对曹魏诸王的历史叙述实际上受到了晋武帝立嗣的影响。日本学者的讨论富有新意,且其著力点置于《三国志》文本书写上,这种回到原典的讨论方式值得借鉴。

总结看来,学界目前尚无专门对《三国志》列传编纂进行研究的著作。

时人对《三国志》的评价,是与对陈寿的评价联系在一起的。《晋书·陈寿传》载时人称述陈寿“善叙事,有良史之才”。但是何谓“良史之才”?或许在晋人范頵所说的“辞多劝诫,明乎得失”意思之中,但又超乎其外。要之,理解“良史之才”,还是应该关注陈寿“叙事”的工作,但是又不过多关注叙事中“辞多劝诫”的那一部分。剩下的,便是《三国志》的列传编纂了。

相比较《史记》《汉书》而言,《三国志》更重视官职位次在人物合传方面的意义。这是《三国志》列传编纂遵循魏、蜀、吴三国建立的时间表这一内在理路完成所导致的结果。客观来说,三国历时较短,大臣多经历数位君主,《三国志》无法像《汉书》按照不同君主的断代,形成各各独立的时间单元以安排列传。正因为如此,通过魏、蜀、吴三国历史发展脉络的整体把握,寻找到其中有意义的关节点,并以列传编纂的形式体现出来,成为陈寿撰写《三国志》的一个重要工作。经过如此考量加工形成的《三国志》,又在相当程度上传达出陈寿完整撰述三国各自历史的主观意图。

需要说明的是,《三国志》包含的三部史书的命名,经由辛德勇的研究,已经非常清楚了。但本文行文过程中,为照顾学界的一般用法,仍将者三部史书称为《魏书》《蜀书》《吴书》,在遇到同名著作的情况下,会冠以作者略作区别。
 

一、陈寿《魏书》编纂的特点

前人对《魏书》合传的标准并没有定论。有学者认为《魏书》部分列传是按照类叙的标准,即人物品性相近而合传;有学者认为《魏书》列传则是按照人物官职相近而合传;还有学者认为《魏书》合传兼采上述两说。究其原因,是各家学者受到《魏书》史论的干扰所致。若要讨论《魏书》列传编纂的特点,还需回到原典本身。纵观《魏书》,发现其合传及编次有以下三个特点。

第一,《魏书》合传标准似乎是二元对立的。前人对《魏书》合传缘由的诸多推测,没有一种居于主导地位成为学界共识。此情形与陈寿在《魏书》史论中将“人物品评”和“官职叙赞”等量齐观有关。史论中一方面有所谓“躬履清蹈”、“贵尚峻厉”、“刚亮公直”等清议用语;另一方面又有“肇登三司”,“刺史总统诸郡”,“抑皆魏代之名守乎”,“咸克致公辅”“皆掌统方任”等从官职出发的总结性评价。如此强烈的反差,在《史记》《汉书》中并不存在。

第二,《魏书》各列传内部人物,并非完全按照加入曹氏集团的先后顺序,即登用顺序排列。《史记》列传编纂以人物“行事”先后为序。《汉书》在将长时段历史人物合传时,亦基本上按照人物登用的先后顺序排列。典型者有《汉书》的《蒯伍江息夫》《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》《赵尹韩张两王传》等。《魏书》中,同一列传中大量出现人物登用顺序与位置错乱的情况。初步统计有如下几例:

1.《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》中,崔琰归曹在曹操领冀州牧之后,《武帝纪》系此事于建安九年(204)。毛玠归曹则在曹操临兖州时,即兴平二年(195)。则毛玠归曹远早于崔琰,反而列在崔琰之后。

2.《张乐于徐传》中张辽归曹于曹操破吕布下邳时,《武帝纪》系此事于建安三年(198)。乐进曾从击吕布于濮阳,则归曹早于张辽。于禁于曹操为兖州牧时拜为军司马,亦从征吕布。则乐进、于禁二人本应列于张辽之前。

3.《张乐于张徐传》中张郃归曹于官渡之战之际,应系此事于建安五年(200)。徐晃则归曹于建安元年(196),如此则徐晃是本传中归曹第三人,早于张辽、张郃。

4.《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》中,吕虔于曹操任兖州牧时归顺;许褚于“太祖徇淮、汝”时“以众归太祖”,与吕虔相仿佛;典韦亦从讨吕布于濮阳。三人次序,似应列于臧霸、文聘之前。

5.《王卫二刘傅传》中王粲于刘琮降曹后归降,时为建安十三年(208),卫觊登用则早于官渡之战(200),刘廙归曹亦在刘琮归降以前,则王粲应列于卫觊、刘廙之后。

6.《桓二陈徐卫卢传》中桓阶与王粲同时降曹,陈群于吕布破时归曹,早于桓阶。

7.《和常杨杜赵裴传》和洽亦于曹操平定荆州后归曹;常林为并州刺史梁习举荐,其事在平高干后,系于建安十年(205),应列名于荆州平定后归曹的和洽之前。又同传杜袭、赵俨均建安初年归曹,其事更在和洽、常林之前。

8.《韩崔高孙王传》韩暨亦是荆州平后归曹,而崔林乃冀州平后降人,两人顺序亦颠倒。

综上,共计7个列传存在前后人物顺序与登用时间不符的状况,几乎占《魏书》人物列传18篇列传之一半。

第三,归纳《史记》《汉书》可见,一般列传的先后顺序,以传首人物的时代顺序为准,《魏书》亦有不从此例者。如卷二五《辛毗杨阜高堂隆传》中,辛毗是冀州尚未平定即归曹之人,而自卷二一至卷二四,传首诸人皆荆州平定以后归曹之人,则各传前后顺序又颠倒。又卷二六《满田牵郭传》,满宠被辟为兖州从事,可以目之为最早追随曹操之人,其传亦列于荆州降人和冀州降人列传之后。

目前尚未看到统一的解释体系回应以上三个特点。鉴于此,将各种可能的官职和时间要素一一排列,重新审视《魏书》的诸多列传,成为寻找《魏书》乃至《三国志》合传、编次秩序的切入点。总结《魏书》合传及编次的问题,均指向两个可能的结论。第一,《魏书》列传编纂非常重视官职;第二,《魏书》按照一份独特的时间表编次列传。下文即从官职角度分析以上诸传,并推求《魏书》列传编纂时采用的时间表及其合传、编次秩序。
 

二、 “魏国建立”视角下的陈寿《魏书》列传编纂

从官职的角度分析,《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》中,除去司马芝外,诸人均任丞相掾属。崔琰之所以登用晚于毛玠,而列名于毛玠之前,恐其任丞相东曹掾早于毛玠。

《张乐于张徐传》中载建安十一年(206),曹操表称乐进、于禁、张辽,三人分别为折冲、虎威、荡寇将军。由于不能见到表章原文,只能根据陈寿记录顺序推测三人在表章中的排序。陈寿记录了两种排序,分别为乐进、于禁、张辽和于禁、乐进、张辽。无论哪一种是曹操表章的原文顺序,都说明建安十一年(206)时,张辽的位次应排在乐、于二人之后。张辽唯一与于禁、乐进二人不同之处在于,魏文帝曹丕即王位时,转张辽为“前将军”,此前他的官职是汉征西将军。乐进不曾生及魏世,卒于汉右将军任上。于禁曾为汉左将军,后降关羽,魏文帝践祚后拜为安远将军。二人于魏朝官职,均无法与张辽相比。同时张郃、徐晃于曹丕即王位时分别为左、右将军,名位相当,位次先后并无太大关系。

《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》中,李典、李通均不及生见魏朝,然早已获得汉将军位号。臧霸、文聘生见魏朝,亦获魏将军号。传称文聘因“与乐进讨关羽于寻口,有功,进封延寿亭侯,加讨逆将军”,寻口之战不见《武帝纪》和《蜀书·关羽传》。考《乐进传》,乐进薨于建安二十三年(218),是役必发生于此年之前,疑是建安十三年(208)之后不久之事。吕虔归曹甚早,可是始终在泰山太守任上,直至魏文帝践祚以后,方有将军位号,晚于前列诸人。许褚于曹操征马超时任武卫中郎将,时为建安十六年(211),或在文聘加讨逆将军之后。典韦终于校尉任上,只能附于许褚之后。

《王卫二刘傅传》《桓二陈徐卫卢传》《和常杨杜赵裴传》三传可等量齐观。王粲、卫觊为魏国初建时侍中,刘廙、刘邵、傅嘏均任为门下诸官。《王卫二刘傅传》直可视作“门下诸臣传”。魏国初建时,桓阶为虎贲中郎将侍中;文帝践阼后,迁尚书令。魏国初建时,陈群为御史中丞;曹丕即王位时“徙为尚书”,曹丕称帝时则“迁尚书仆射,加侍中,徙尚书令”。陈群在尚书省的体系内,晋升速度并不如桓阶。至于陈矫、徐宣、卫臻、卢毓分别于文、明帝以后任尚书令、仆,则《桓二陈徐卫卢传》亦可视作“尚书诸臣传”。《和常杨杜赵裴传》中和洽于魏国建立之际拜侍中,常林为尚书,杨俊为中尉,杜袭为侍中,而后赵俨、裴潜诸人任官转杂,仍不离侍中、尚书诸职,此传可视作“门下—尚书诸臣传”。

《韩崔高孙王传》中,韩暨于明帝景初二年(238)为司徒,崔林于景初三年(239)任司空,事在韩暨之后。高柔、孙礼、王观俱登三事。

综上可见,《魏书》合传以传主任魏国官职为标准,合传者多任同一类官职,并以任官先后序次。

循着同样的思路再看《魏书》列传的编次。可以发现一个明确的关节点,即曹操任魏公之时,《魏书》中反复以“魏国初建”或“魏国既建”的字样标示,是年为建安十八年(213)。其时魏国官署相应建立。《武帝纪》称“十一月,初置尚书、侍中、六卿”。注引《魏氏春秋》称:“以荀攸为尚书令,凉茂为仆射,毛玠、崔琰、常林、徐奕、何夔为尚书,王粲、杜袭、卫觊、和洽为侍中。”此前传序诸人,或为汉官,或为曹操霸府诸掾属,从名义上仍属汉臣;而此后传序诸人,均为魏臣。

以魏国建立作为关键的时间点观察《魏书》列传,能清晰辨别列传编纂秩序。由《汉书》可知,“宗王传”往往起到区分时代断限,提挈一代人物的作用。但是《魏书》“宗王传”区隔的并非是不同君主的时代,而是不同历史阶段,这是与《汉书》的不同之处。魏国历时较短,君主更迭频繁,大臣历任数朝,这些情况迫使陈寿不得不从魏国历史本身寻找其发展的阶段性节点。此时,“魏国既建”作为区分汉、魏正统的关键性时间点的意义,被陈寿敏锐地捕捉到了。而《魏书》中记载的历史人物,也被贴上了“汉臣”“由汉入魏之臣”和“魏臣”的不同标签,按照在魏国建立前后的历史表现,也按照与魏政权的亲疏远近关系,找到了自己的位置。

于是,作为“宗王传”的《魏书》卷一九《任城陈萧王传》和卷二〇《武文世王公传》依旧发挥了列传编次分界点的作用。此前诸传列序由汉入魏的创业诸人,此后则列序“魏国既建”时及魏朝建立以后任用诸人。

卷一〇《荀彧荀攸贾诩传》至一八《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》以魏国建立以前诸汉臣传作为主要内容。《荀彧荀攸贾诩传》《袁张凉国田王邴管传》可以视作一个单元,其中诸人多先任汉官,后归曹氏;或归曹之后,委以汉官之任。《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》《钟繇华歆王朗传》《程郭董刘蒋刘传》可以视作第二个单元。《崔毛徐何邢鲍司马传》中诸人为曹操所辟掾属,在当时的政治观念中,这是名正言顺属于曹操的臣僚的一批人。《钟繇华歆王朗传》和《程郭董刘蒋刘传》罗列诸人,多有汉官经历,但是倾心曹氏,早相归附,两传诸人分别充任魏国初建时三公、诸卿之位。这一单元,可以视作曹操霸府运转的核心力量,用传统政治名词加以描述,即所谓“腹心”。《刘司马梁张温贾传》《任苏杜郑仓传》《张乐于张徐传》《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》是第三个单元。《刘司马梁张温贾传》《任苏杜郑仓传》分别列序曹操控制的疆域下的名刺史和名太守,《张乐于张徐传》《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》则列序曹操霸府的武将。第三单元可以视作曹操霸府的周边运作力量,用传统政治名词描述可称为“股肱”与“爪牙”。

卷二一至卷二八则以魏国建立以后诸臣为核心。《王卫二刘傅传》《桓二陈徐卫卢传》《和常杨杜赵裴传》构成第一个单元,即魏武帝、魏文帝时期“门下—尚书”诸臣,他们是新的魏国“腹心”。《韩崔高孙王传》《辛毗杨阜高堂隆传》《满田牵郭传》《徐胡二王传》分别是明帝以来三公、诸卿、方面大臣,他们构成了魏明帝以后的“腹心”、“股肱”和“爪牙”。值得一提的是《辛毗杨阜高堂隆传》《满田牵郭传》。前文已经指出这两个列传的位置似乎太靠后了,可是若从诸人在明帝以后任职诸卿和方面大臣的角度来看,诸人列传在《魏书》中的位置非常和谐。

《魏书》的列传的结构可以用下表加以清晰表示。


表1 《魏书》列传格式
 


 

前文已经说明,《魏书》记载魏国建立以后,以卷二一至二三为主,涵盖魏武、文“门下—尚书诸臣”,其位次本应在卷二四三公及卷二五诸卿之下。导致目下编次格局形成的原因在于,诸人任尚书、侍中,是魏国建立的关键因素,其排序本在六卿之前,而此时魏国并无三公。那么在政治上,卷二一至二三诸人的意义大于卷二四诸人。又从登用时间上,卷二一至二三诸人亦早于卷二四诸人。在《汉书》中,官员的官职位次的作用体现为时间秩序的补充,即列传编纂首重时间顺序。但在《魏书》的列传中,时间秩序是可以让位于官职位次秩序的。此举既与汉魏之际政权更替时间紧密,人物迁转复杂有关;亦与陈寿意图突出诸人官职,以表明魏政权建立的历史节点有关。

陈寿按照魏国建立的时间表编次列传及列传中人物。这个时间表展示出对魏国建立和魏朝以后文帝、明帝朝的清晰划分。白寿彝认为“陈寿的史才,表现在对三国历史有一个总揽全域的看法和处理”。这一观点,可以视作对陈寿历史见识比较准确的评价。进一步讲,陈寿希望通过《三国志》全书而非单个的列传、人物或历史事件来表现三国的历史进程。如果只从某几篇列传文字中探索陈寿的史才是不够的。必须看到陈寿在编纂史书时,有意地规范、控制合传及列传编次,形成人物列传的整体结构和秩序,由此表达历史的节奏感,体现历史发展的阶段性。列传编纂,方是陈寿“史才”的集中体现。
 

三、陈寿《蜀书》列传编纂

《蜀书·后主传》陈寿评曰:“又国不置史,注记无官,是以行事多遗,灾异靡书。”又同书《杨戏传》引杨戏作《季汉辅臣赞》称蜀国多人“失其行事,故不为传”。据此,《蜀书》是陈寿独立创作完成的。

与《魏书》一样,《蜀书》的人臣列传应从卷三五《诸葛亮传》开始,至卷四五《邓张宗杨传》止,共计11篇。由于《二主妃子传》已经记载了部分蜀汉诸王,《蜀书》就没有再单独设立宗王传了。如此表明《蜀书》的列传缺乏明显的时间断限。一方面蜀汉建国确实很仓促,比对曹操建立魏国的历史,刘备自称汉中王也是在建安二十四年(219)的时候。其时距离他称帝仅隔一年,并没有给建立霸府留出足够的时间。后主利用的人物,基本上是先主时旧臣。另一方面,蜀汉的人物在数量上亦无法与曹魏和孙吴相比。所以,《蜀书》中的列传时间断限不是很清晰。

但是《魏书》表现出来的首重官职的合传标准,在《蜀书》中同样存在。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卷三七《庞统法正传》,评曰:“庞统雅好人流,经学思谋,于时荆、楚谓之高俊。法正着见成败,有奇画策算,然不以德素称也。儗之魏臣,统其荀彧之仲叔,正其程、郭之俦俪邪?”庞统“雅好人流”,本是品评人物的名士,而且被司马徽称作“南州士之冠冕”,在荆楚地区已有“高俊”的风评,可方之于荀彧。法正是名门之后,奈何建安初迁往蜀地,失去了乡闾品评的机会。“不以德素称”的他只能以“奇画策算”自显,比于程昱、郭嘉。但是,荀彧、程昱、郭嘉三人因官位不合,且对曹氏态度不同,在《魏书》中并不合传。而庞统、法正先后为刘备掾属,二人虽风评不同,但依旧合传,成为陈寿于《蜀书》合传仍重视官职的一例。

此外还有卷三八《许麋孙简伊秦传》。刘咸炘以为:“此诸人皆名士谈客,惟秦子敕似宜与杜微等合传。”何焯认为:“承祚此书,大趣简质,而独推秦子敕之文藻,异于诸传。斯则文无定体之谓邪?”刘咸炘驳曰:“按寿师谯周,而宓乃周所严事,从闻其文论而载之耳。”这种不从《三国志》全书整体列传编纂角度考虑,而仅仅就某一传内容谈论某一传编纂形式的争论参考价值不大。依据从《魏书》处得到的经验,此传实为“先主霸府—先主公卿诸臣传”。先主为汉中王,许靖为太傅。糜竺拜为安汉将军,班在军师将军之右。孙乾自从事中郎为秉忠将军,见礼次麋竺,与简雍同等。简雍为昭德将军。伊籍为左将军从事中郎,见待亚于简雍、孙乾等。诸人班次或在诸葛亮上,或在诸葛亮左右,占据蜀汉建立之初公卿之位。又据《季汉辅臣赞》,先主为汉中王,用赖恭为太常,黄柱为光禄勋,王谋为少府,皆失其行事,故不为传。此传则以诸人同位者代之。至秦宓建兴二年为大司农,亦拜卿位。

卷三九《董刘马陈董吕传》,刘咸炘认为:“董和参署府事,马良、董允、陈祗、皆为侍中,刘巴、陈震、董允、陈祗、吕乂俱为尚书令,故合之。”刘咸炘此论大抵不差,不过此传之“陈”乃陈震,而非陈祗。此传乃“先主霸府—先主、后主门下·尚书诸臣传”。先主为汉中王时,刘巴为尚书,后迁尚书令。先主称尊号,马良为侍中。后主建兴三年(225),陈震为尚书,迁尚书令。董允后主时为黄门侍郎。吕乂后主时为尚书,迁尚书令。

卷四一《霍王向张杨费传》、卷四三《黄李吕马王张传》分别列序先主任汉中王以前及先主称帝时方面大臣。卷四五《邓张宗杨传》则是后主时方面大臣合传。

总结来看,《蜀书》列传基本可以用下表展示。


表2 《蜀书》列传格式


 


四、“自擅江表”:《吴书》创业功臣传的完结

陈寿《吴书》之前,吴国已有官修的韦昭《吴书》。韦昭《吴书》作为一部专记吴国历史的史书,可以详细地叙述东吴每一朝的情况。它的列传编次,可能与《汉书》一样按照君主的时间断限完成。陈寿《吴书》虽资取韦昭《吴书》,但在列传编纂上又表现出鲜明的特色。

陈寿《吴书》的人臣列传从卷五二《张顾诸葛步传》开始,至卷六五《王楼贺韦华传》为止,共计14个列传。其中卷五九是《吴主五子传》。前文已经提及,“宗王传”往往起到区分时代断限,提挈一代人物的作用,《吴主五子传》理应起到同样的效果。令人感到困惑的是,《吴主五子传》之后的《贺全吕周钟离传》传首贺齐是孙策所任用官吏,历经孙策、孙权二主,仅就登用时代来说,与《吴主五子传》之前诸人亦无大的区别。这就很难解释《吴主五子传》在区分时间断限上的作用了。

这一点与《魏书》情况一致,即《魏书》中“宗王传”区隔时代的作用,并非体现在单纯区别不同君主的时代,而是区别不同历史阶段。同样,《吴书》的“宗王传”亦是不同历史时代而非不同君主时代的分水岭。正如陈寿对曹魏的历史是以“魏国既建”为节点进行人物列传编次的,他在《吴书》中也根据一份时间表对孙吴人物进行编次。《吴书》中的时间表,紧紧围绕“江东创业”展开。

《吴书·张昭传》和《张纮传》均有“孙策创业”字样,但是创业之功似乎并不为孙策独占。《朱然传》称“自创业功臣疾病,权意之所钟,吕蒙、凌统最重,然其次矣”,其中吕蒙、朱然均为孙策举用之人,而凌统则为孙权辟用。陈寿对孙策的评语是“割据江东,策之基兆也”,对孙权则是“故能自擅江表,成鼎峙之业”。看来,《吴书》并不以孙策专擅创业之美,而是直陈孙氏兄弟相继成之。

孙氏兄弟创业至何时结束呢?以魏、蜀的经验而论,曹操、刘备均通过获得公、王这一超越人臣的地位,取得据有问鼎帝位的资格。《魏书》正是以“魏国既建”,作为曹操功业的总结性象征。与魏、蜀两国不同的是,孙吴称王是称藩于魏。在当时的历史记录中,吴人对此表现出强烈的反感。《张昭传》称:“魏黄初二年,遣使者邢贞拜权为吴王。贞入门,不下车。昭谓贞曰:'夫礼无不敬,故法无不行。而君敢自尊大,岂以江南寡弱,无方寸之刃故乎!'”同书《徐盛传》和《江表传》都有类似的记载。据陆云《与平原书》,韦昭《吴书》中没有《魏赐九锡文》,而陈寿《吴书》备载。加九锡,是孙权受封为吴王时同步进行的。其文中有所谓“今又加君九锡,其敬听后命”“敬敷训典,以服朕命,以勖相我国家,永终尔显烈”文句,表明了魏对吴在政治上的胜利。对于这种迫于形势的城下之盟,吴人不可能,也不会将其视作创业完成的象征。同样陈寿《吴书》对孙权称吴王一事的记录,远不如曹操称魏公、刘备称汉中王那么大张旗鼓。也就是说,陈寿清楚地把握住了吴人的意识。

田余庆在《孙吴建国的道路》一文中指出,孙权在赤壁之战和夷陵之战都是赢家的情况下,仍徘徊犹豫数年之久才登上皇帝宝座,主要是等待孙吴政权江东化的完成。此论准确点明了江东化对孙吴政权的重要意义,成为学界思考孙吴政权性质的基础。需要注意的是,田先生泛言的“建国”是以孙权称帝为标志的。时人对孙氏政权独立时间的认识,似更早于此。据《蜀书·吕凯传》,刘备薨于永安,雍闿蠢蠢欲动,声称“盖闻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今天下鼎立,正朔有三,是以远人惶惑,不知所归也”。刘备薨于章武三年(223),即吴黄武二年(223)。孙权建元黄武在222年九、十月间,此前一直使用魏黄初年号。改元黄武,是吴在政治上独立于魏的标志。在当时如雍闿等辈看来,“正朔有三”足以为“天下鼎立”之据。《吴主传》另载,黄武二年(223)“夏四月,权群臣劝即尊号,权不许。刘备薨于白帝”,两件事相连并书,似欲表达孙权忌惮称帝冒犯魏、蜀两国,但从事实上看,对于已经自立正朔的孙权,是否即尊号并不那么重要。当孙吴自有正朔之时,已经表明其创业成功了。

孙吴政权创业阶段的完结,系于几件接连发生的历史事件。从孙吴的角度来说,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。首先是孙吴击败关羽占据荆州,受魏册封为吴王,而后击败刘备。时间是汉建安二十四年至魏黄初三年(219—222)左右。这可以视作孙吴占据荆州的第一阶段。第二阶段则是魏黄初三年(222),孙吴改元为黄武元年(222),正式与魏开战,并在黄武二年(223)取得全胜。改元之时,孙权的“吴王”称号便不再是称藩于魏的耻辱印记,而是孙吴政权独立的象征。对魏、蜀作战的全胜,使得孙吴不仅在领土面积上达到巅峰,也首次以对等政权的面貌与曹魏、蜀汉鼎足而居。此刻,便是孙权“自擅江表”之时,亦即孙吴政权创业完成之际。

这样看来,《吴主五子传》之前的合传人物,均为从孙氏父子兄弟而起的创业功臣;《吴主五子传》之后的人物,则为孙氏江东政权基本巩固以后涌现出的守业诸臣。前者代表着追随孙氏开创江东基业的力量,后者则代表着围绕着孙权及其子孙,巩固江东事业的力量。

《吴书》列传编次体上符合这一判断。《吴主五子传》之前是《陆逊传》。陆逊年二十一时为孙权东西曹令史,此前不见有仕于孙策幕府的经历。然而他却是孙氏夺取荆州、保卫荆州的关键性人物,将其作为创业功臣中的总结性人物,体现出史书对历史叙述完整性的关照。众所周知,《周瑜鲁肃吕蒙传》末尾载有孙权与陆逊论此传中三人之辞。孙权是在什么情况下发表这通议论的,史无明文。可以推测,在陆逊击败刘备之后,江东政权才在荆州站稳脚跟,孙权才可能检讨此前的荆州政策。评语中所谓的“开拓荆州,邈焉难继,君今继之”,既是对周瑜的褒奖,也是对陆逊的肯定。看来“开拓荆州”,对孙氏江东政权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。直至孙氏稳定地占有荆州,这个政权的创业历程才正式宣告结束。
 

五、 “安集荆扬”:《吴书》守业诸臣传的历史书写

《吴主五子传》后紧接《贺全吕周钟离传》,此传的地位颇难解释。传末评曰“凡此诸臣,皆克宁内难,绥静邦域者也”。传中贺齐为孙策所察孝廉,从时间上看,贺齐建立功业在孙权称藩于魏以前,在列传编次上似不应排在《吴主五子传》之后。但是重新检讨建安、黄武之间的魏、吴关系,可以发现“克宁内难”的意义在于为吴国创造稳定的内部环境,以便摆脱吴、魏争衡中的劣势,这是“自擅江表”之后的孙吴政治的核心。

据《吴主传》,孙权初称藩于魏时,“外托事魏,而诚心不款”,导致魏于黄初二年(222)遣曹休、曹仁、曹真等部分三路向吴进攻。孙权的对策则是“遣吕范等督五军,以舟军拒休等,诸葛瑾、潘璋、杨粲救南郡,朱桓以濡须督拒仁”。陈寿于此危难之际,笔锋一转,写道:“时扬、越蛮夷多未平集,内难未弭。故权卑辞上书,求自改厉”。此时距孙权称藩于魏,尚不足一年。魏之咄咄逼人,吴之委曲求全,尽出于“内难未弭”。扬、越之地安集与否,不仅影响到吴对魏的军事斗争,更关乎吴国的独立地位。占领荆州之后,荆州蛮夷与扬、越蛮夷交相鼓荡,愈来愈凸显为吴国内部的主要问题之一。

《吴书》记载,蛮夷大体分为两处,一是山越,二是荆州武陵蛮,前者是“扬越蛮夷”的典型代表,后者则是孙吴占领荆州之后面临的新问题。两者虽名称不同,却基本上可以视作吴境内基层反对势力的代称,相互交织牵连,成为孙吴政权的心腹之忧。特别是荆州蛮夷,与孙吴对荆州的占领和统治息息相关。紧随《吴主五子传》其后的两个列传,即是针对这两个问题所立传记。

《贺全吕周钟离传》陈寿评曰:“山越好为叛乱,难安易动,是以孙权不遑外御,卑词魏氏。凡此诸臣,皆克宁内难,绥静邦域者也。吕岱清恪在公;周鲂谲略多奇;钟离牧蹈长者之规;全琮有当世之才,贵重于时……”直是将此传中诸臣功业视作孙氏政权能自立于三国时代的重要依凭。从评语来看,讨伐山越是诸人主要功业。但考察诸人经历,山越远非他们征讨物件的全部。随着孙吴占领荆州,当地的蛮夷与原本散布于吴境内的山越一样易动难安,他们各自起义又互相照应,同时与吴境之外的蜀、魏相联系,此起彼伏,掀起一处又一处,一次又一次的事变。为此孙吴政权拿出很大的精力对其镇压。以吕岱为例,延康元年(220),他先镇压了桂阳、浈阳等地的王金叛乱;而后于黄龙三年(231),又与潘浚镇压武陵蛮夷的叛乱。《贺全吕周钟离传》之立,在于叙述吴蜀荆州之役以后,吴国如何逐步触及、缓和、甚至部分解决山越和蛮夷问题。

相较《贺全吕周钟离传》侧重叙述孙吴平集扬越地区的历史,《潘浚陆凯传》更重视荆州方面。潘浚于刘备任荆州牧时即为治中从事,此经历使得孙吴倚重他留任处理荆州事务,安集荆州土俗,并作为荆州本土力量的代表,与陆逊分享占领权和行政权。陆机《辨亡论》中潘浚以政事“器任干职”著名,排在顾雍之后,吕范、吕岱之前,应当有所依据。潘浚在镇静荆州事务上表现不俗。《江表传》称孙吴刚占据荆州时,“武陵部从事樊伷诱导诸夷,图以武陵属刘备,外白差督督万人往讨之。权不听,特召问浚,……即遣浚将五千往,果斩平之。”此后黄龙三年(231),孙权“遣太常潘浚率众五万讨武陵蛮夷”。此役收到“自是群蛮衰弱,一方宁静”的显著效果。潘浚由此成为了安集荆州不可或缺的角色。

与潘浚同传的陆凯是陆逊族子。他和陆抗一样,在荆州地区很有影响力。孙休、孙皓时期,以江陵为界的长江上、下游的防务分别由陆抗和陆凯掌管。二人不仅继承了陆逊在荆州的地位和影响,也了分担他的工作。陆凯对于安集荆州的作用也不言而喻。

陈寿对潘浚、陆凯有如下评价:“潘浚公清割断,陆凯忠壮质直,皆节概梗梗,有大丈夫格业。”刘咸炘质疑将二人合传,称:“二人实不相似,徒以浚恶吕壹,凯谏孙皓而合之耳。浚与陆逊同镇武昌,凯又逊之族子,与抗并辅,为吴重臣,能匡其君,与国存亡,此传实《陆逊传》之余,正宜合之《逊传》,乃别为一篇,宜其评语之肤廓也。”所谓的“大丈夫格业”究竟是怎样一种气概,读者不太容易体会。但是从《魏书》讨论可知,这是陈寿对二人做出的品题,并非“肤廓”。很明显,从二人相继安集荆州,为孙吴谋求稳定的内部环境的角度看,将潘浚、陆凯合传比较合理。陈寿编纂列传,将其置于《陆逊传》《吴主五子传》《贺全吕周钟离传》之后,更是大有深意。

于是,《贺全吕周钟离传》和《潘浚陆凯传》及以后诸传应视作守业诸臣传,它们被《吴主五子传》与此前的江东创业功臣传区隔开来。《吴书》即围绕江东创业、巩固的时间表展开列传编纂。随着《吴主五子传》在《吴书》中的意义逐渐明朗,对于《吴书》中其他列传合传、编次的因由亦可以讨论了。
 

六、陈寿《吴书》列传编

可以发现,《吴书》诸传大体以吴国建立的时间为序,各传诸人以官职位次相同合传,与所谓“类别”“品性”关系不大。

《张顾诸葛步传》与《张严程阚薛传》是《宗室传》后最初的两个吴国人臣列传。张昭是《吴书》中的第一个人臣。虽然他的官职止步于辅吴将军一职,且位次仅仅“班亚三司”。但是张昭在孙策创业时的地位远高于诸人。《张昭传》云:“孙策创业,命昭为长史、抚军中郎将,升堂拜母,如比肩之旧,文武之事,一以委昭。”这种影响一直维持到了孙权时期,这是许多人臣并不具备的特点。

张昭之后应该排列哪些人,或者说哪些人可以与张昭合传?《吴书》安排了顾雍、诸葛恪、步骘三人。顾雍于黄武年间任丞相,诸葛瑾则任骠骑将军,步骘任右将军。将他们视作处于“公位”诸人,应该没有疑问。不过此举与韦昭《吴书》不同。陈寿《吴书·张顾诸葛步传》载周昭著书称步骘及严畯等,实则文中论顾雍、诸葛瑾、步骘、严畯、张承等五人。刘咸炘以为《张顾诸葛步传》合传缘由在于“四人及其子弟,皆以德器称,以周昭之论合之”。实际上,周昭作论是为将诸人合传作准备,而且从现有材料推测,韦昭《吴书》中顾雍等人列传应与陈寿《吴书》不同。陆云就陆机新修《吴书》而进行建议的书信云:

云再拜:诲欲定《吴书》,云昔尝已商之兄,此真不朽事,恐不与十分好书同是出千载事。兄作必自与昔人相去,《辩亡》则已是《过秦》对事,求当可得耳。陈寿《吴书》有《魏赐九锡文》及《分天下文》,《吴书》不载。又有严陆诸君传,今当写送。

据此,陆机、云陆云兄弟商议共新撰一部《吴书》时,发现陈寿《吴书》与韦昭《吴书》的区别之一便是“严陆诸君传”。此“严”应即严畯,“陆”似指陆绩、陆瑁与陆凯诸人。如果这个推论成立,韦昭《吴书》中严畯、步骘的位置应不同于陈寿《吴书》。当时人将顾雍、诸葛瑾、步骘、严畯、张承共同评论。陈寿《吴书》中,顾、诸葛、步三人与张昭合传,张承则附于张昭传之后,恐怕是陈寿的改动。

随后的《张严程阚薛传》首列张纮。韦昭《吴书》云“纮与张昭并与参谋,常令一人居守,一人从征讨”,则孙策创业之初,张纮地位仅次于张昭。正如陈寿评曰:“张纮文理意正,为世令器,孙策待之亚于张昭,诚有以也。”张纮之后罗列严畯、程秉、阚泽和薛综等人,诸人多为名儒。刘咸炘曰:“诸人皆以文学进,犹蜀之有刘巴、秦宓、杜琼、许慈辈,薛莹则如蜀之却正。”考《严畯传》后附裴玄,《程秉传》后附征崇,《阚泽传》后附唐固,或即韦昭《吴书·儒林传》之旧,刘说有一定道理。但是以《三国志》整体考虑,陈寿并没有创设《儒林传》或《文苑传》的意图,他只是在涉及到儒林、文学诸人时会以附传的形式展现。《魏略》原有《儒宗传》,其中诸人或被陈寿分布于《魏书》中,或本不录入。《蜀书》中刘巴是以“先主门下—尚书诸臣”的面貌出现的,秦宓是以“先主之后公卿”面貌出现的。至于杜琼、许慈等辈,可以用刘咸炘自己的话来评价:“然据传中所录之事,诸儒僻好术数,忿争褊躁,或陈曹氏之符,或献劝降之策,皆陋劣鄙儒也。吾蜀不幸,无人可纪,乃使诸儒列名史策。”其实“僻好术数”,已经表明陈寿对儒生的态度了。《魏书·王粲传》中,建安诸子以附传的形式出现,亦表明陈寿不立《文苑传》。总之《张严程阚薛传》诸人共性并非儒学背景而在官职位次。严畯于孙权为吴王及称帝时为卫尉,程秉先后拜太子太傅、守太常,阚泽历任尚书、中书令、太子太傅,薛综为选曹尚书、太子少傅——此传实为孙权诸卿传。

卷五四至卷卷五六相继是《周瑜鲁肃吕蒙传》《程黄韩蒋周陈董甘凌徐潘丁传》、《朱治朱然吕范朱桓传》,此三传可视作孙吴创业诸将军合传。

刘咸炘认为《虞陆张骆陆吾朱传》“皆以刚直遭忌害者,其人实非同类共事也”。卢弼反驳道:“骆统、陆瑁未遭忌害,刘说稍误。”考诸人行事,即孙吴诸大夫传,各以议论为职。

卷五八至卷六一四传是吴创业向守业过渡诸传,上文已有讨论。

卷六二《是仪胡综传》、卷六五《王楼贺韦华传》与《魏书》的《王卫二刘傅传》《桓二陈徐卫卢传》《和常杨杜赵裴传》,以及《蜀书》的《董刘马陈董吕传》相同,所序都是“侍中—门下诸臣传”。刘咸炘认为是仪、胡综合传是“同典尚书辞讼为侍中”,大体不差。《是仪胡综传》和《王楼贺韦华传》的差异在于,前者是孙权时期诸臣,后者是孙休以后诸臣。笔者在考察陈寿《吴书》与韦昭《吴书》的区别时曾推测,韦昭《吴书》有一个“使臣列传”存在。其中就应该有与是仪、胡综关系非常接近的徐详。是仪、胡综以吴王尚书、侍中的身份出现在历史舞台上,他们作为政权建立的重要标志而存在,用以开启一个新的时代。“数通使命”的徐详,又曾出任解烦左部督,典掌军粮云云,并非长期侍中之臣,为此不能跻身此传。

卷六三《吴范刘惇赵达传》前人多目为《方技传》。不过《魏书·方技传》列于《乌丸鲜卑东夷传》之前,在全书的结构中处于汇传附从的位置。而《吴范刘惇赵达传》在《吴书》结构上并非与《魏书·方技传》相同,这是不能将其视作《方技传》的原因之一。另一个原因是此传紧随《是仪胡综传》,在孙权门下—尚书诸臣传后,又在《诸葛滕二孙濮阳传》即孙亮以后诸公传之前,《吴书》应将其定位为孙权诸大夫传。

总合《吴书》列传来看,合传是以官职为考量要素,这一点与《魏书》、《蜀书》并无不同。《吴书》列传编次的时间断限设定在孙权自立正朔之后,亦等同于魏国建立的时间点。反映在列传标目上,即体现为《吴主五子传》的区隔前后的作用。


表3 《吴书》诸臣列传定位示意 


七、结论

《三国志》延续了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按照时间和官职位次秩序合并、编次列传的传统。不过陈寿笔下,《三国志》中官职位次在人物合传方面的意义显得更为突出。由于陈寿在分别叙述各国历史时,以各国建立的时间点为最重要节点编纂列传,此时能突出一国建立的标志,便是该国独立的官僚机构。所以《三国志》的列传编纂中,人物按照相同或相近的官职位次合传。甚至为了满足相同官职的需要,陈寿在一定程度上会调整编次人物的先后顺序。活动时间在前者,未必被编次于靠前的列传中;而活动时间在后者,很可能因为官职的关系,被安排在靠前的列传中。

陈寿如此编纂列传,固然与三国历时较短的客观限制有关;而主观上,陈寿似有意通过此举彰显出他对三国历史的基本认识。虽然《三国志》是以魏国为主反映当时整个中国历史的史书,但是陈寿还是充分考虑蜀国和吴国的建国历程,并坚持按照各国各自发展的时间表编纂列传。亦即,陈寿以连贯叙述三国历史演进的基本线索和趋势为首要目标,并传达出他希望完整叙述各个区域历史的意图。为此他不惜在一定程度上违反按照时间先后排列人物的史传传统。

陈寿立足客观事实,无所回避地承认三国分立、各自为政的历史事实。透过《三国志》的列传编纂可以看到,陈寿的历史见识并不局限在为魏晋两国作讳的文字游戏上,也不止步于尊魏抑蜀的正统争论上。正是由于《三国志》蕴含着陈寿相对客观、开明、包容的史学观念和精神,它也成为后代书写地方史和区域史的典范,不断地被模仿和学习。


该文原刊《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》第三十六辑(上海古籍出版社)
 

资料来源:微信公众号-古籍网  

转载时间:2019年08月26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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